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南、木华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信息公示
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南、木华路西侧地地块
占地面积:58646.86平方米
地理位置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南、木华路西侧(中心地理坐标:东经113.203183°,北纬22.945081°)
土地使用权人: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,地块内为项目部用地,现均已搬空并拆除,现状为荒地。
未来规划:二类居住用地(R2),兼容商业用地(B1)、商务用地(B2)。
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:十大不收费软件无需登录
检测单位:广州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钻探单位: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调查缘由:由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 2016〕 31号,简称“土十条”)、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粤府〔 2016〕 145号)、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(试行)》等文件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
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~6月。根据调查情况分析,地块历史沿革如下:
目标地块1993年之前为农用地(稻田),1993年以后部分农田用来作为鱼塘、鸡棚等;2008年后鱼塘回填后,作为废弃荒地;2010年-2011年间作为赛车场用地;2011年后作为废弃荒地;2017年后作为项目部办公区、生活区;2022年6月至7月对地块内的项目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。
周边地块历史沿革为:目标地块周边主要为道路、居民区、公园,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分布,目标地块周边历史用地类型为耕地、水塘和荒地。
根据污染识别结果,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(稻田)、鱼塘与鸡棚、荒地、赛车场用地和临时项目部用地,用地过程中可能对目标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;同时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,目标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源,地块内存在2处地表水,1处变压器;目标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小区、河涌等,无其他工业企业,对本项目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。地块现场调查发现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,但因回填土过程、项目部搭建过程可能涉及机械施工造成石油烃的跑冒滴漏,以及鱼塘养殖过程中投放饲料涉及的锌、铜、砷、镉等重金属污染。确认目标地块潜在的特征污染因子为:石油烃(C10-C40)、锌、铜、砷、镉。
三、第二阶段调查
第二阶段调查时间为2022 年6 月~2022 年8 月,结合专业判断法及系统布点法,在地块内布设点位密度不低于 40 m×40 m 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39个(包括对照土壤监测点位2 个),采样深度为 6.0m,每个钻孔采集4 个样品,个别钻孔采集5 个样品(A3、A6、A11),共采集153 个土壤样品(包括对照土壤监测点位2 个,不包含现场平行样),检测项目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要求的45 项基本参数、pH、水分、锌、石油烃(C10-C40)共计49 项;项目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4 个,共采集4 个地下水样品,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 值、浊度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六价铬、铜、镍、锌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共计11 项;项目地块内布设地表水采样点2 个,地表水检测指标为pH 值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六价铬、铜、镍、锌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共计10 项;底泥采样点1 个,监测项目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要求的45 项基本参数、pH、水分、锌、石油烃(C10-C40)共计49 项。
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:
(1)土壤:本地块内共设置了37 个土壤监测点位,地块外设置了2 个对照土壤监测点,共采集153个土壤样品(不包含现场平行样)。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8 项重金属共检出7 项,有机项中检出项为石油烃(C10-C40)和甲苯,各项指标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或推导筛选值。
(2)底泥:本地块设置的1个底泥监测点,监测指标与土壤监测指标一致,底泥样品检出项为砷、汞、镉、铜、铅、镍、锌、石油烃(C10-C40),其余指标均未检出,检测结果表明底泥各项指标含量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或推导筛选值。
(3)地下水:本项目调查地块的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,地下水样品测试数据显示检出项为砷、铜、铅、镍、锌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,六价铬、汞、镉指标均未检出,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外,其余指标含量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 -2017)中Ⅳ类标准或推导筛选值。
(4)地表水:本项目调查地块共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,地表水样品检出项为砷、铜、铅、镍、锌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,六价铬、汞、镉指标均未检出,检测结果表明地表水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的Ⅳ类标准要求或推导筛选值。
四、初步调查结论
综上,调查地块土壤样品、底泥样品、地表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,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浊度,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,并且也没有列入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》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。因此,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本地块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,调查活动到此可以结束,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兼容商业用地(B1)、商务用地(B2)用地开发建设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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